专利侵权诉讼四大操作:法院管辖、评价报告、保护范围、权利要求变更,你错在哪个环节?
你以为专利侵权起诉必须提交评价报告?错!这是实用新型专利才有的特殊规定,而且不是起诉的强制条件。
题目
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 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 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 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 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甲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考察程序与实体层面的正确操作,涉及管辖、证据提交、保护范围及权利要求变更等问题。
秒解口诀
专利侵权诉讼三步筛:一看管辖在中院(排除基层),二看评价报告非必须(实用新型可灵活),三看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仅解释用)。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利用‘被告所在地’这一普通地域管辖原则,掩盖了专利纠纷的级别管辖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
C选项陷阱在于将‘说明书中表述’与‘权利要求中记载’混为一谈,引诱考生扩大保护范围,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专利法》第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