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剪没”商标案:未注册商标许可后,被许可人抢注,原权利人该找商标局还是商评委?
你以为“撤销”是常规武器,但命题人用“未注册商标+恶意抢注”的特定组合,把正确答案藏在了“无效宣告”里。
题目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保护及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未注商标被抢注,先看抢注是谁人;若是许可代理业务往来亲,五年之内找商评委(现国知局)宣告无效才治本。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用“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这个合同法一般原则来迷惑考生,使其忽略《商标法》第43条关于“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的规定,但该规定针对的是“注册商标”许可。
本案是“未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本身有效,无需备案,故A、B均错。
B项是A项的延伸陷阱。
D项是核心陷阱:它提供了“5年内”和“撤销”这两个看起来非常正确的要素,精准匹配了考生对《商标法》第32条(抢注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救济途径的模糊记忆。
但命题人通过设置“许可合同”这一情节,悄悄将法条索引切换到了第45条(恶意注册),而该条的救济是“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