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乙向甲借款,第三人丙为乙的借款以自有不动产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甲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丙经甲催告多次恶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到期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丙恶意延期不办理抵押登记,视为抵押权已经设立
B. 合同成立后抵押权设立
C. 丙在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
D. 抵押合同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中抵押权设立条件、抵押合同效力及抵押人不办理登记的责任。
秒解口诀
口诀:不动产抵押看登记,不登记则无抵押权;恶意不办是违约,价值范围内担责任。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置了'视为抵押权已经设立'的致命陷阱——用'恶意'这个道德评价词汇诱导考生突破物权法定原则;B选项'合同成立后抵押权设立'直接违背《民法典》第402条'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明文规定;D选项'抵押合同效力待定'则混淆了抵押合同(债权行为)与抵押权设立(物权行为)的区分原则,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因未登记而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