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丧失行为能力!离婚vs继承,乙丙权利冲突,这道题错在混淆法律效果
考生总以为宣告失踪后配偶能继承财产,却忘了继承只在死亡时发生,而离婚请求权才是宣告失踪的直接法律效果
题目
甲在婚后因与妻子乙频繁争吵,有天吵架后一去不回,没有了音信。2年后,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法院支持了该请求。4年后,因甲欠丙钱一直未还,债权人丙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宣告失踪后,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 宣告失踪后,乙可继承甲的财产
C. 宣告失踪后,若乙起诉离婚,法院应支持该请求
D. 若4年后乙申请宣告失踪,丙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应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及与宣告死亡的适用边界。
秒解口诀
宣告失踪三效果记牢:财产代管、离婚支持、能力保留。
继承死亡才发生,时间计算要清晰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将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混为一谈——宣告失踪不会导致民事行为能力丧失,只有宣告死亡才产生身份关系终止效果。
B选项利用考生对‘配偶权利’的直觉联想,将财产代管偷换为继承权,这是宣告死亡才有的效果。
D选项设置了‘乙丙权利冲突’的假象,实际上丙作为债权人申请宣告死亡时,甲已下落不明6年(2年+4年),完全满足宣告死亡条件,但选项故意不提时间计算,制造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