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盒损坏案:用人单位责任中“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失”的精准切割
你以为摔坏骨灰盒必然赔精神损失?错!命题人用骨灰盒的物理损坏,精准测试你对《民法典》第1183条适用范围的掌握。
题目
马某在父亲去世后向甲公司购买了骨灰盒并委托甲公司办理丧葬事宜,甲公司在整理死者遗容并举办丧礼火化后,安排员工乙运送骨灰盒交付马某并送到墓地,途中乙不慎碰坏骨灰盒,导致部分骨灰撒出,骨灰盒也损坏严重无法修复。马某起诉甲公司侵权,请求甲公司赔偿骨灰盒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关于法院应如何判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法院应驳回起诉
B. 应判决支持骨灰盒请求
C. 应判决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
D. 若马某提起的是违约之诉,违约之诉不能提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法单选表面在考用人单位责任,本质是在用“权利边界”做判断轴,再用“权责倒置”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用人责任单位担,财产损失必须赔;精神损害看过错,重大故意是门槛。
“不慎”一般过失,精神赔偿靠边站。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驳回起诉”,但马某的骨灰盒财产损失是明确存在的侵权事实,诉权成立。
C项是核心陷阱,用“骨灰”这一极具情感色彩的物品,诱导考生脱离法条,仅凭情感判断就认为应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D项是干扰项,它单独看“违约之诉一般不赔精神损害”的陈述本身没错,但本题题干明确是“侵权之诉”,此选项与待判问题无关,属于命题人设置的思维岔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