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乙,经两级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判决,找到了新的证据并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乙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提起抗诉,法院裁定再审。再审审理过程中,甲乙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乙申请撤回再审请求,法院审查认为撤回再审请求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利益,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告知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撤回抗诉
B. 与检察院协商解决
C. 不准予撤回再审请求
D. 准予撤回再审请求并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检察院抗诉启动的再审程序中,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撤回再审请求时法院的处理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再审审理中,和解履行且无害,准撤终结是正解;抗诉仅是启动键,不锁程序处分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置了‘程序启动权混淆处分权’陷阱:抗诉仅是再审启动方式之一,但一旦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处理就应适用再审审理的一般规定(《民诉解释》第406条)。
B选项‘与检察院协商解决’是干扰项,虚构了一个不存在‘协商’程序,诱使考生误以为抗诉机关地位特殊。
C选项‘不准予撤回’则直接违背当事人和解且履行完毕、无损害利益的情形下应尊重处分原则的基本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