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薛某(15岁)对付某寻衅滋事一案,经公安提请,检察院决定对薛某适用逮捕措施。薛某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但是在赔偿方面未与付某达成一致。关于本案,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检察院可以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B. 可积极促成薛某与付某进行刑事和解
C. 应及时对薛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D. 检察院对薛某提出量刑建议之后,可以自行开展社会调查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检察院的处理规则,涉及速裁程序、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及社会调查等知识点。
秒解口诀
口诀:未成年速裁绝对禁,寻衅滋事和解难;逮捕后必审羁押必要性,检察院可做社会调查不限时。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置了“程序联动”陷阱:将“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与“速裁程序建议”强行关联,诱导考生忽略未成年这一绝对禁止条件。
在B选项设置了“概念混淆”陷阱:用“赔偿方面未达成一致”这一表面情节,暗示需要刑事和解,但故意选用“寻衅滋事”这一通常不适用和解的罪名,考验考生对《刑诉法》第288条和解范围的具体掌握。
D选项的陷阱更隐蔽:“提出量刑建议后”这个时间点设置,会让考生误以为社会调查是法院的事,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86条规定,检察院对未成年嫌疑人可以开展社会调查,且未限定必须在量刑建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