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21刑法多选

故意认识错误三大坑:占有性质判断、对象错误、过失责任,错一个就全盘皆输

你以为的“主客观统一”可能只是表面现象,命题人就在“具体错误”和“抽象错误”的临界点上设陷阱

题目

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 甲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评价为遗忘物而取走,就表明甲没有盗窃故意只有侵占故意
B. 乙误以为运输假美元,其实运输的是假欧元,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仍成立运输假币罪
C. 丙雇毛毛伤害其仇人时,叮嘱毛毛不要造成被害人死亡,但毛毛在实施伤害行为时造成被害人死亡。丙对死亡结果有过失,应对死亡结果负责
D. 以为是不满14周岁的男童而出卖他人,实际上出卖的是15周岁的少女,由于主客观不统一,不成立犯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犯罪故意中的认识错误展开,需区分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同一构成要件内错误与跨构成要件错误的界限。

秒解口诀

“一看对象是否同构成要件,二看错误方向是‘想重做轻’还是‘想轻做重’,三看特殊关系(雇佣)是否改变归责原则”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将“主观评价”等同于“客观事实”——甲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评价为遗忘物,这只是主观认识错误,不影响客观上该财物仍处于他人占有状态。

B项看似简单但暗藏玄机:假美元与假欧元都是假币,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故意成立。

C项正确却被误认为错误,因为考生混淆了“单独实行犯的过失”与“雇佣关系中加重结果的归责”。

D项陷阱最隐蔽:出卖15周岁少女实际上侵害了更严重的法益(妇女的人身自由和尊严),但行为人主观上想侵害的是儿童法益,这种“想轻做重”的抽象认识错误,在主客观不统一的范围内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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