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的“双重适用”陷阱:英国居住的法国夫妇在华收养,到底该用哪国法?
你以为收养条件要重叠适用两国法,其实《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已经明确规定了“收养条件和手续”的单一准据法。
题目
经常居住于英国的法国籍夫妇甲和乙,想来华共同收养某儿童。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乙必须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
B. 甲、乙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C. 收养的条件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
D. 若发生收养效力纠纷,应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外国人来华收养的手续要求及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规则。
秒解口诀
涉外收养三区分:条件手续看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单边),效力可选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双边),在华收养书面协议不可少。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必须共同来华”,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8条仅要求“共同来华”是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委托办理,命题人用“必须”一词绝对化。
C选项是核心陷阱,故意混淆“收养条件和手续”与“收养效力”的适用规则。
D选项陷阱在于将“收养效力纠纷”的准据法(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错误地指向了中国法,而本案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是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