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刑法》第120条之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规定,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关于这一规定,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 为实施恐怖活动而非法购买爆炸物的,应依本罪论处
B. 本罪属于预备犯,应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C. 为他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的,不能依本罪论处
D. 本罪为目的犯,如果不是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的,不成立本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认定规则及与其他罪名的竞合处理。
秒解口诀
口诀:分则“准备”是实行,总则“预备”可减免;恐怖目的须存在,否则他罪来认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非法购买爆炸物”本身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第125条),这是特别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问题。
B选项用“预备犯”这个总则概念偷换分则独立罪名的性质。
C选项用“为他人”制造孤立感,但本罪主观要件是“为实施恐怖活动”,包括为自己或为他人准备工具,只要明知他人用于恐怖活动即可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