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黄某有一子黄唯与一女黄美,黄某随儿子黄唯共同生活。黄美与前夫有一子赵小星,黄美与卢某再婚后共同抚养卢某与前妻的儿子卢小东直至其成年。2021年2月1日黄美因车祸去世。紧接着黄某去世,留有3套房屋的遗产,但未立遗嘱。下列四人,对黄某3套房屋享有继承权的是?
A. 黄唯
B. 赵小星
C. 卢小东
D. 卢某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法定继承展开,需结合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及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判断四人是否有权继承黄某遗产。
秒解口诀
代位继承只看一根“血缘线”,被代位人(黄美)的“直系晚辈血亲”(赵小星)才行,拟制亲属(卢小东)靠边站。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C选项(卢小东)上设置了双重陷阱:第一层,用“共同抚养…直至成年”这一事实,诱导考生认定卢小东是黄美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本身没错。
第二层,也是最关键的一层,是让考生误以为这种身份可以“穿透”到代位继承中。
实际上,《民法典》第1128条代位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卢小东与黄美无血缘关系,这根“代位”的线根本连不上。
D选项(卢某)是干扰项,作为女婿,其配偶黄美先于被继承人黄某死亡,卢某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且不符合代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