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23商经知单选

破产集中管辖的“唯一性”:为什么经理张某的10万奖金只能去甲市法院起诉?

你以为破产管理人所在地乙市能起诉?错了!破产程序一旦启动,所有相关诉讼都必须归集到受理法院,这是破产集中管辖的刚性要求。

题目

甲市法院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市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公司经理张某向管理人提出,公司尚有10万元绩效奖金未支付,欲起诉拿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可向乙市法院起诉
B. 张某可向甲市法院起诉
C. 张某应以律所为被告
D. 张某可提起劳动仲裁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管辖规则、被告主体认定及职工劳动债权的处理流程。

秒解口诀

破产程序一旦启动,所有相关诉讼“锁死”受理法院——记住《企业破产法》第21条是唯一管辖依据,其他因素(管理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等)一律无效。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利用“管理人指定在乙市”这一事实,诱导考生联想“被告住所地管辖”,但破产程序启动后普通地域管辖规则被排除。

C项陷阱在于混淆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管理人依法代表债务人(A公司)参加诉讼,本身不是适格被告。

D项陷阱在于“劳动仲裁”看似合理,但破产程序中的职工债权(如绩效奖金)应通过债权申报程序解决,无需也不应单独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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