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和乙信托公司签订了《单一事务管理类信托合同》,乙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甲的指令处分财产,但是信托合同中没有约定受托人的报酬。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由于合同没有约定报酬,故受托人无权向委托人请求信托报酬
B. 由于合同没有约定报酬,故该信托合同无效
C. 因信托公司是根据甲的指令处分财产,所以其并非受托人
D. 由于合同没有约定报酬,乙公司可将信托财产出借并将出借收益作为其报酬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甲与乙信托公司签订无报酬约定的单一事务管理类信托合同,判断关于报酬、合同效力、受托人身份及信托财产使用的错误说法。
秒解口诀
记牢:信托未约报酬仍可要(法35条),事务管理仍是受托人,信托财产收益归受益人,自我交易绝对禁止(法26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在于将“报酬约定缺失”等同于“合同无效”,混淆了合同效力要件与合同内容条款。
信托合同生效不以约定报酬为必要条件。
C选项陷阱在于将“根据指令处分财产”等同于“非受托人”,这误解了事务管理类信托中受托人虽无主动管理权,但其法律地位仍是受托人,负有信义义务。
D选项陷阱最隐蔽:将“出借信托财产所得收益作为报酬”看似合理,实则严重违反《信托法》第26条禁止受托人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核心规则,属于典型的自我交易禁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