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22商经知多选

合伙出资≠出资完成!丙的A房已登记B房未登记,第三人能否取得所有权?

你以为房屋交付就万事大吉?未登记的B房,丙压根没完成出资,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

题目

甲、乙、丙三人创办了鑫鑫合伙企业。甲、乙以货币出资,丙以AB两栋房屋出资,两栋房屋均已交付合伙企业使用,其中A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B房屋尚未办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丙私自以合伙企业的一家门店为其债务设置抵押,并将所借款项用于个人公司的经营。2022年1月,丙将AB两栋房屋私自卖给了第三人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已经履行完毕出资义务
B. 第三人可以取得B房屋所有权
C. 第三人不可以取得A房屋所有权
D. 丙所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财产的归属认定、合伙人出资义务履行及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

秒解口诀

口诀:不动产出资看登记,未登记仍属自己物;已登记处分看善意,合同效力另判断。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下‘交付使用’这个生活化表述陷阱,诱导考生忽略不动产出资以登记为准的法律要件。

在D选项,用‘为其债务设置抵押’的模糊表述,让考生误以为这是无权处分或违反强制性规定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实则抵押合同效力需单独判断。

C选项故意用‘不可以取得’的绝对化表述,考验考生对A房已登记、成为合伙企业财产后,丙系无权处分,但第三人可能善意取得的复杂判断。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