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21民法多选

房屋根本不存在,租赁实为借款——通谋虚伪表示下保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你以为虚伪表示必然导致所有合同无效?错!保证人不知情时,被隐藏的真实借款合同依然有效,保证人仍要担责。

题目

甲、乙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购买乙的A房屋后,甲将A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月租金10万元。”丙与甲订立保证合同约定:“ 乙对甲负担的合同义务,由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经查,A房屋根本不存在,甲、乙均知情,丙完全不知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名为租赁合同,实为借款合同
B. 租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C. 借款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
D. 借款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通谋虚伪表示下的合同性质及保证合同效力展开,需区分表面行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边界。

秒解口诀

口诀:虚伪表示外壳无效,隐藏行为独立判效;保证对象是“主债务”,债务有效保证有效,保证人不知“隐藏事实”不碍事。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层层递进:

  1. 在选项A设“识别关”,用“名为租赁,实为借款”考查能否透过表象(虚假的租赁合意)识别隐藏的真实合意(借款)。

  2. 在B、C选项设“效力关”与“牵连关”:B选项“租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是经典错误,它利用考生对“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的机械记忆,但本案中无效的仅是虚伪的“租赁合同”外壳,真实有效的“借款合同”才是主合同。

C选项“借款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是高级陷阱,它承认了隐藏行为的有效性,却诱导考生认为保证人丙“不知借款事实”构成重大误解或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否定保证效力。

这忽略了保证合同独立性及丙对“乙的义务”进行保证这一概括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D选项是正确组合,但因其结论(保证有效)与直觉(丙被骗了)相悖,容易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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