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纠纷合并审理:必要vs普通共同诉讼的致命混淆,80%考生栽在“客体合并”同意权上
你以为银行告同一人就是必要共同诉讼?错!两笔独立贷款只是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可单方决定。
题目
甲先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后甲再次向某银行贷款80万元。两笔贷款均已到期,甲无力偿还,该银行就两笔贷款分别向法院起诉,法院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关于本案表述错误的是?
A. 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构成必要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 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构成普通共同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C. 法院对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合并审理,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可以不经过甲的同意
D. 法院对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合并审理,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必须要经过甲的同意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的认定条件及诉的客体合并规则,需区分共同诉讼与诉的客体合并的核心差异。
秒解口诀
口诀:两笔贷款两诉标,必要共同不够格;客体合并法院定,被告同意不需要;普通共同可合并,必须当事人点头。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将“同一当事人”偷换为“诉讼标的同一”。
两笔贷款合同独立,诉讼标的并不同一,不满足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同一”要件,只是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
B项陷阱:前半句“构成普通共同诉讼”正确,但后半句“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必须同时满足“经当事人同意”和“法院认为可以合并”两个条件,此处故意省略同意要件,制造半对半错选项。
D项陷阱:诉的客体合并(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基于不同诉讼请求合并)是法院依职权决定事项,无需被告同意,D项“必须经过甲的同意”是普通共同诉讼合并的要件,在此处张冠李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