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社会慈善家赠与乙(9岁)10万元,并约定该款项只能用于乙的学习,乙表示接受,但乙的父母不同意。关于该赠与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未成立,因乙的父母不同意
B. 无效,因乙的父母不同意
C. 效力待定,因乙因此负担合同义务
D. 有效,因系使乙纯获利益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附义务赠与的效力,关键在于判断该行为是否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秒解口诀
判断纯获利益关键看有无义务负担:只要合同给限制行为能力人设定了任何法律义务(包括使用限制、管理责任等),就不再是纯获利益,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D选项设了'因系使乙纯获利益'这一完美陷阱——表面完全符合《民法典》第145条'纯获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常识。
但A选项'未成立'和C选项'效力待定'都是烟雾弹,分散对核心问题(是否纯获利益)的注意力。
B选项的'无效'看起来最不合理,因为通常父母不同意只是效力待定,但本题因乙负担义务,已超出纯获利益范畴,需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同意则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