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碰瓷重伤案:被害人vs证人、强制作证、监护撤销三大陷阱一次拆穿
你以为被害人就不能是证人?错!关键在于“同一事实”还是“不同事实”的陈述——这是本题最隐蔽的逻辑陷阱。
题目
老王让小王(15周岁,老王之子)多次碰瓷诈骗财物,在一次碰瓷过程中造成小马重伤。检察院以诈骗罪和故意重伤罪对老王提起公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本案小马既是被害人也是证人
B. 可强制小王到庭作证
C. 本案小马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老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D. 由于老王让小王故意犯罪,临时照料人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法院可以对其撤销监护人资格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老王教唆未成年人小王犯罪引发的刑事诉讼问题,涉及诉讼参与人身份、附带民事诉讼及监护撤销等考点。
秒解口诀
口诀:父子作证不可强(B错),被害陈述非证言(A错),临时照料可撤监(D对),附带民诉当然行(C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既是被害人也是证人”的表述看似正确,实则混淆了诉讼角色。
小马作为被诈骗和重伤的被害人,其陈述是被害人陈述;若他陈述的是“看到老王指使小王”这一与自身被害无关的事实,才可能成为证人。
命题人用“碰瓷过程中造成重伤”这一单一事实,暗示其陈述内容必然与自身被害事实重合,故不能同时具备证人身份。
B选项陷阱在“强制”二字,故意省略“近亲属除外”这一关键限制。
D选项的陷阱更隐蔽:考生看到“临时照料人申请撤销”,会直觉认为“临时”=无权,却忽略了《民法总则》第36条明确规定“临时照料人”在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时,有权申请撤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