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黄某为甲市居民,杨某为乙市居民,两人均在巴拿马籍货轮“瞭望号”上工作。货轮在航行至公海时,黄某将杨某推入海中致其死亡。该船从丙市入境并停泊,黄某上岸后逃匿至丁市居住后被抓获。关于该案,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 甲市法院
B. 乙市法院
C. 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中国公民在领海以外海域犯罪时,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中国公民域外犯,四地法院都能管——被告人户籍地、被害人户籍地、入境地、抓获地,司法解释第八条全列明。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每个选项都埋了陷阱:A项甲市法院(黄某户籍地)看起来“太远”,但《刑诉法解释》第8条明确赋予其管辖权;B项乙市法院(被害人户籍地)更反直觉,但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法院可管,杨某户籍乙市即属此类;C项丙市法院(入境地)符合“入境地”管辖,考生易选;D项丁市法院(抓获地)符合“主要犯罪地”不明时“被告人居住地”可管的规定。
陷阱在于让考生用“实际联系”常识去否定法条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