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组织体系三大陷阱:办案组人数、检察官权限、业务机构负责人职责,你踩中几个?
看到C选项‘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就下意识打勾,却忘了检察院办案组织形式有法定例外情形。
题目
关于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上级检察院可以调用辖区内下一级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
B. 检察院内设业务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C. 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
D. 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委员会决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中的检察一体化原则、办案组织规则及内部监督机制等核心内容。
秒解口诀
记牢三句话:调用人员合一体,办案组数有例外,重大事项需审核——A对C错D不全。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C选项陷阱在于将‘一般应当’偷换为‘应当’,排除了简单案件可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的例外情形。
D选项陷阱在于混淆了‘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与‘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委员会决定’这两个不同层级的决策机制——前者是日常领导关系,后者是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但D选项用‘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并列表述,暗示这是同一事项的完整流程,实际上检察官办理的重大事项需先经检察长审核再提交检委会,选项省略了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