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判决认可执行:上海北京都有财产,该向哪个法院申请?1个管辖规则让你避开3个陷阱
你以为涉台判决认可要按财产所在地分别申请?错!命题人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这个细节,就是要误导你忽略“最先立案”的集中管辖规则。
题目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 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 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在大陆的认可与执行规则,涉及管辖、效力、保全及申请期间等关键问题。
秒解口诀
涉台判决认可记四点:两地财产最先管,效力平等无高低,担保应当必须给,申请期限是二年。
本题A对在“最先立案”管两地。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项陷阱在于“效力低于”这个定性表述——根据两岸司法协助原则,台湾地区判决经大陆法院认可后具有同等执行力,而非效力层级高低问题。
C项陷阱在“视情况决定”这个模糊授权上,实际上《规定》第10条明确要求“应当提供担保”。
D项陷阱是赤裸裸的数字篡改,把法定的二年改为一年,考验的是对《规定》第9条具体数字的记忆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