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20刑法多选

抢夺方向盘vs偷井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公共性”与“相当性”如何精准把握?

你以为偷井盖和扔蜂窝煤一样危险?错!命题人用D选项告诉你:危险方法必须与放火、爆炸等具有“相当性”。

题目

甲、乙、丙、丁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 甲把蜂窝煤点燃从高处扔向人群,引发火灾,导致多人伤亡
B. 乘客乙在乘坐公交车时,与司机徐某发生争吵,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抢夺司机徐某手中的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而撞死多人
C. 公交车汽车司机丙与乘客孟某发生争吵,在遭受孟某的辱骂后,丙置行驶中的车辆于不顾,离开方向盘和乘客孟某扭打,导致交通事故,致多人伤亡。丙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丁把马路(机动车道)上的窨井盖偷走,路过车辆与其他车辆相撞,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多人伤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罪名的区分,需结合行为性质、法条竞合及司法解释精准判断。

秒解口诀

口诀:先看公共危险性,再看方法相当性;放火爆炸等相当,特别罪名要优先;抢方向盘、司机打架属相当,高空抛物是放火,偷井盖通常不相当。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用“引发火灾、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诱导考生直接套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大口袋,却故意设置“点燃蜂窝煤从高处扔下”这一符合《刑法》第114条放火罪具体构成的行为,考查法条竞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

D选项陷阱:用“严重交通事故、多人伤亡”的惨烈后果,制造“这还不算危害公共安全?”的直觉,但偷窨井盖行为本身的危险性、即时性、扩散性,与放火、决水、爆炸等难以“相当”,其侵害的是“交通运输安全”这一特定领域,更贴近破坏交通设施罪(需具体判断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