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生产不符合标准的运动服为由对某公司处以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某公司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将没收违法所得改为1.3万元后,维持了其他处罚。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本案被告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B. 本案可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的中院管辖
C.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为罚
D. 如果该公司表示拒绝缴纳罚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对其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标准要告知公司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行政单选表面在考行政诉讼被告与管辖/行政处罚种类/加处罚款,本质是在用“主体资格”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复议改结果(含数额),被告就是复议机关;被告是县级以上政府,管辖就找中院;没收所得是财产罚,加处罚款须告知。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用‘维持了其他处罚’这一部分事实,掩盖了‘没收违法所得数额被改变’这一核心事实,诱导考生忽略《行政诉讼法》第26条关于‘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的完整规定。
B选项陷阱在于‘管辖错配’:它故意将‘被告是区政府’(应适用‘县级以上政府作被告由中院管辖’规则)与‘区市监局所在地’(一个无关的管辖连接点)嫁接在一起,制造逻辑混乱。
C选项陷阱是‘概念混淆’:将‘没收违法所得’(财产罚)错误归类为‘行为罚’,考验考生对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法》第9条)基础分类的精确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