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上万张公民身份证信息,通过使用软件将相关公民头像照片制作成3D头像,通过支付宝人脸识别认证,并使用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支付宝账户。张某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支付宝提供的邀请注册新支付宝用户的相应红包奖励,获利2万余元。支付宝公司发现后向某县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了相关注册信息及红包奖励等证据材料,某县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案件随后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侦查人员抓获张某时在现场发现了用于存储作案信息的U盘,应当依法扣押并随案移送
B. 支付宝公司可以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返还非法获利2万余元
C. 支付宝公司向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需在立案后由公安机关重新提取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D. 张某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诈骗罪,应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并实施诈骗的行为,考查侦查措施、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及证据审查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附民原告须是被害人(本罪直接侵害对象),报案受损方未必是;实物证据必扣移,单位证据审可用;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法益不同要并罚,骗机器未必是诈骗。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下“身份混淆”陷阱:将报案人、证据提供者、经济受损方与“刑事被害人”划等号。
C项陷阱是“证据转化教条主义”:支付宝作为专业机构提供的电子数据、书证(注册信息、红包记录),依据《刑诉法》第54条及《电子数据规定》,侦查机关只需依法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即可作为证据使用,无需机械地“重新提取”。
D项陷阱是“罪名竞合判断错误”:张某使用骗取的公民信息通过人脸识别欺骗支付宝系统获取红包,其手段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目的行为(骗取财物)可能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且侵犯不同法益,应数罪并罚或择一重,但选项表述为“择一重罪处罚”过于绝对,且“涉嫌诈骗罪”的认定在本案情境中(欺骗的是支付宝人脸识别系统,而非自然人)是否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存疑,可能涉及计算机诈骗等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