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失权≠保险公司免责!酒精过敏案中《保险法》第43条如何区分故意与过失?
看到受益人故意不救助就选保险公司免责?错!命题人用‘明知酒精过敏未劝阻’掩盖了‘过失’与‘故意杀人’的本质区别。
题目
甲于2021年为自己投保了意外险,并约定妻子乙为受益人。2022年7月,甲与乙外出喝酒,乙明知甲酒精过敏而未进行劝阻,甲晚上回到家后酒精过敏发作,乙未对其进行救助,后甲去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因投保时间不满2年,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B. 保险公司应向乙赔付保险金
C. 因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结果,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 保险公司应向甲的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人身保险中受益人故意致害被保险人后的保险金赔付对象展开分析。
秒解口诀
口诀:受益人失权看故意(杀人故意),保险公司免责仅限投保人故意(且非受益人)。
本案乙无杀人故意仅过失,失权但公司赔,无受益人则转遗产。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设置‘投保时间不满2年’干扰,利用自杀条款的2年等待期(《保险法》第44条)制造混淆,但本案死因是酒精过敏,非自杀。
B选项陷阱:诱导考生在认定受益人失权后,仍错误认为保险公司应向失权受益人赔付。
C选项陷阱:核心陷阱!
将‘明知酒精过敏未劝阻+未救助’这一可能构成重大过失的行为,偷换概念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利用生活常识与法律概念的差异误导判断。
D选项为正确答案,但表述隐蔽,需结合《保险法》第42条‘没有其他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遗产’的规定才能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