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往来,甲公司委托其财务人员杨某给乙公司出具一张汇票,但杨某在汇票上只签署了自己的名字而未注明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请求付款被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丙公司可以向杨某行使追索权
B. 该汇票无法证明甲、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该票据无效
C. 丙公司可以向杨某和甲公司追索
D. 财务人员杨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票据的文义性、无因性及追索权行使规则展开,需结合票据法核心原则判断各选项正误。
秒解口诀
票据追索只看票面签名:票上写谁名就找谁,没写名的公司再大也不担票据责任。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在于混淆票据无因性与票据要式性——即使未注明买卖合同关系,只要符合票据形式要件(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金额、付款人名称等),票据就有效。
C选项陷阱在于将民法上的职务行为代理关系直接套用到票据法上,但票据文义性要求责任判断完全以票据记载为准。
D选项陷阱是用“赔偿责任”偷换“票据责任”概念,杨某承担的是票据追索责任,而非一般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