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评级降级不披露?看透《证券法》第81条临时报告义务与双罚制的具体适用
你以为评级从AA降到A只是小事?错!这是《证券法》明确规定的重大事件,不披露的后果是公司和责任人都要罚。
题目
某证券公司发行的债券上一年度的评级为AA,后因经营不善被降级为A。证券公司认为现在公布评级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于是未公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证券公司应向证券交易场所提交临时报告
B. 如果负责人刘某指使证券公司不报告该信息的,可对刘某处以不超过200万元的罚款
C. 如果证券公司不披露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情况,可对证券公司处以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D. 证券公司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临时报告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信用评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未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秒解口诀
口诀:评级变化属重大,双报(交易所+证监会)义务不能落;单位罚五百万下,个人罚两百万下,双罚制度记清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的陷阱机制在于:A项和D项构成一组互补义务,容易让人误以为二选一。
A项“向证券交易场所提交”正确,D项“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也正确,两者是并列而非替代关系。
B项和C项的罚款数额陷阱在于,考生可能混淆对个人的罚款上限(200万)与对公司的罚款上限(500万),或者误以为罚款是“以上”而非“以下”。
实际上,B项“对刘某处以不超过200万元”和C项“对证券公司处以500万元以下”都完全符合《证券法》第197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