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责任由黄某承担”的约定能排除房东周某的被告资格吗?——共同被告确定陷阱拆解
以为“内部约定对外有效”的考生,都掉进了命题人用《民法典》第1253条设置的连带责任陷阱里。
题目
周某的房子临街,把房子租给黄某,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黄某承担。黄某在阳台养花,小区物业多次提醒其花盆掉下容易砸伤楼下行人,不要在阳台放花盆。某日狂风暴雨致使阳台花盆掉落,正巧砸中楼下的李某。李某欲请求赔偿,本案被告如何确定?
A. 可以以周某和黄某为共同被告
B. 应以周某为被告
C. 应以小区物业为被告
D. 应以黄某为被告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建筑物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主体及共同被告的确定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物件脱落坠落找“三方”(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内部约定不对外,受害人可任选告,列为共同被告也合法。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置了三个连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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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选项(应以周某为被告)中,利用“所有人”身份制造单一责任假象,忽略了“使用人”黄某也是法定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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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选项(应以小区物业为被告)中,利用物业“多次提醒”的情节,诱导考生联想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本案是物件损害,物业非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提醒行为不产生法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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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选项(应以黄某为被告)中,利用“一切责任由黄某承担”的醒目约定,诱导考生误以为该内部约定能排除房东对外的法定连带责任,这是最核心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