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员工伪造公章签约”案:5月10日这个时间点,让多少考生栽在狭义无权代理上
你以为甲公司5月10日拒绝就是合同无效?错!乙公司从5月1日起就丧失了撤销权,这才是致命陷阱。
题目
丙系甲香烟制造公司的市场专员,因舞弊被公司开除后,寻思着捞一票并报复甲公司。之后丙伪造甲公司公章,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于4月20日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熊猫牌香烟50箱,价款500万元。”5月1日,因丙请求乙公司将价款打入其指定的账户,乙公司经询问才得知丙已被开除。同时,甲公司对乙公司表示,是否接受该合同须考虑几天再做决定。5月10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不接受丙订立的合同。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5月1日后至5月10日前,乙公司有权通知甲公司撤销合同
B. 5月10日后,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C. 5月10日后,乙公司有权选择请求丙履行交付义务
D. 5月10日后,乙公司有权选择请求丙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狭义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后的权利,以及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后的法律后果。
秒解口诀
口诀:无权代理签约后,善意相对人撤销权,知情即产生,追认前行使,拒绝即消灭,拖延就失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最隐蔽:它把“5月10日后”这个时间点和“请求甲公司履行”这个法律后果强行绑定,诱导考生认为“甲公司明确拒绝后,乙公司自然不能要求其履行”。
但陷阱在于,即便在5月10日后,乙公司也从未取得过要求甲公司履行的权利——因为甲公司从未追认过。
A选项陷阱是时间误导:“5月1日后至5月10日前”看似给了撤销窗口,实则5月1日乙公司知情后,撤销权已开始计算,但命题人用甲公司的“考虑几天”制造了“追认尚有可能”的假象,让考生误以为撤销权可以持续到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