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快活公司向醉仙公司签发汇票一张,银行承兑后,醉仙公司背书转让给天神公司,天神公司将其赠与给雷电公司,雷电公司在持有汇票期间丢失,被张某拾得。张某在背书栏伪造雷电公司签章,将自己记载为被背书人,并注明“委托收款”,在银行获得兑付后携款潜逃。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雷电公司无对价取得票据,无票据权利
B. 银行因其错误付款,应承担赔偿责任
C. 若雷电公司持票的时候被拒绝付款,则其可向快活公司、醉仙公司、天神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
D. 张某的背书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票据流转中的权利取得、伪造背书效力及付款责任展开,需结合票据法规则分析各主体行为的法律后果。
秒解口诀
口诀:无偿取得有三例(税继赠),权利完整不缺席;伪造委托收款章,银行形式审查即免责;持票人追索看背书连续,不问前手对价有无。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无对价取得’与‘无票据权利’——命题人故意将‘可能影响抗辩’偷换成‘直接丧失权利’。
B项陷阱在于利用‘伪造’和‘错误付款’的日常语义,掩盖了票据法上银行对‘委托收款’背书仅负形式审查义务的特殊规则。
C项正确但易被忽略,因为考生常认为无对价取得者不能追索,实则雷电公司权利完整,可向前手全部追索。
D项正确但太直白,易被当作干扰项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