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55次申请信息公开,镇政府能收钱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三大陷阱
你以为重复申请就能直接拒绝?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对“重复申请”有严格限定,这才是命题人挖的坑。
题目
戴某连续55次申请了镇政府的防汛信息公开,2019年又向镇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政府可以采取的正确处理方式有?
A. 可以收取相应信息处理费用
B. 可以以其不具有申请人资格为由不予提供
C. 可以以其此前多次重复申请为由不予处理
D. 可以要求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行政机关对数量、频次明显超合理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合法处理方式。
秒解口诀
口诀:重复申请看前提(已公开/已答复),超频申请可收费,内容不明让补正,资格否定是陷阱。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下“资格否定”陷阱:将“多次重复申请”这一行为表现,偷换为“不具有申请人资格”这一主体要件。
C项陷阱更隐蔽:《条例》第35条允许对重复申请“不予处理”,但前提是“内容已主动公开”或“已作出答复”。
题干未明示此前提,直接选C就掉入“忽略法定前提”的坑。
D项看似严厉,实为合法:《条例》第29条允许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要求申请人补正(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