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省乙市政府拟将本市的环境资源管理局与国土资源局合并,应当报哪个机关予以批准?
A. 国务院
B. 甲省政府
C. 乙市人大常委会
D. 甲省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市级政府行政机构合并的批准主体,需区分批准与备案的不同机关职责。
秒解口诀
口诀:市局合并报省府,县级合并报市府,乡级设置县定夺——牢记《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三款的层级授权链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项设置了“级别陷阱”——利用考生对“重大事项归中央”的刻板印象,故意将国务院列为选项,诱导考生忽略具体法条对地方政府层级的精确划分。
C项“乙市人大常委会”是“程序陷阱”——机构合并虽需人大监督,但批准权在政府系统内部。
D项“甲省人大常委会”是“混淆陷阱”——将地方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权故意混淆,机构设置的批准属于行政权范畴,而非人大决定权。
B项之所以正确,是因为严格对应《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三款的授权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