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1年11月,某市公安局以马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2012年12月,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3年7月市中院审理后判决有期徒刑五年,马某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3月二审法院省高院发回重审后,市中院改判马某无罪,马某于2015年3月提出赔偿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赔偿义务机关为省高院
B. 赔偿义务机关需要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
C. 如果马某不服作出的赔偿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D. 对马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0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行政单选表面在考刑事赔偿程序,本质是在用“权利边界”做判断轴,再用“权责倒置”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发回重审改判无罪,赔义务机关看‘最后谁作出生效侵权决定’——一审法院+批捕检察院;二审直接改判无罪,二审法院才担责。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利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这一程序节点,诱导考生将‘二审程序参与’等同于‘赔偿义务机关’。
C项陷阱是混淆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的救济途径——刑事赔偿决定不服应向上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而非‘申请复议’。
D项陷阱是时间计算基准错误,赔偿金应按赔偿决定作出时的上年度标准计算(2014年),而非侵权行为发生时的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