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9刑法单选

渔网盗窃案中,提供工具者为何只构成犯罪预备?共同犯罪形态与对象错误的交叉陷阱

你以为提供工具就是实行行为?错!当盗窃对象是提供者本人财物时,犯罪预备的认定才是正解。

题目

甲准备去盗窃渔网(渔民为捕鱼设置大量渔网),渔民乙明知甲的行为,为其提供了渔船,甲利用渔船盗窃了渔网。事实上,甲盗窃的对象为乙家中的渔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两人构成盗窃罪既遂
B. 两人构成盗窃罪未遂
C. 甲构成既遂,乙构成未遂
D. 甲构成既遂,乙构成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共同犯罪中,正犯与帮助犯的犯罪形态认定,关键在于正犯侵害的法益是否属于帮助犯意图指向的“他人”法益。

秒解口诀

口诀:帮偷他人却偷己,故意落空定预备;对象错误看故意,实行未着手即止。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陷阱:利用‘提供工具=帮助犯=既遂’的惯性思维,掩盖了‘对象错误导致帮助故意落空’这一关键。

B选项陷阱:用‘未遂’混淆视听,但甲实际盗得财物,单独构成既遂。

C选项陷阱:看似区分了形态,但误判乙为未遂,未遂需有实行行为,乙对盗窃自己财物无实行行为,其帮助行为在盗窃他人计划中仅是预备。

D为正确答案,精准区分了甲既遂(单独犯罪)与乙预备(对他人财物的帮助行为未进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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