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妻未遂后受益人变更是否有效?《保险法》第43条故意杀害与被保险人死亡因果关系深度解析
考生最容易掉进‘变更受益人就有效’的陷阱,却忽略了甲故意杀害行为已触发受益人丧失条款的连锁法律后果。
题目
甲为其妻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受益人是甲。在保险责任期间,甲欲毒害妻子但妻子被救活,后甲妻因精神受到刺激,某日精神恍惚,不慎掉进河里溺水身亡。随后甲通知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为甲母。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 甲变更甲母为受益人,保险人不可拒绝
B. 甲订立该份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要经甲妻同意
C. 甲是受益人
D. 甲母是受益人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涉及受益人变更、受益权丧失等关键问题,需结合保险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逐一分析。
秒解口诀
口诀:故意杀害(不论既遂未遂)即失权,失权彻底变更无效,保险金归遗产处理。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下‘变更程序’陷阱,让考生只看到‘通知变更’这个表面行为,诱导其适用一般变更规则,却隐藏了甲已丧失一切受益相关权利的前提。
C选项是‘事实陈述’陷阱,题干确实写明甲是受益人,但这只是合同初始状态,命题人用此事实引诱考生选择,却考验其能否结合后续违法行为,动态判断法律状态已变更。
D选项是‘结果误导’陷阱,甲母看似是变更后的新受益人,但变更行为本身因甲权利丧失而无效,故甲母从未成为过合法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