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起诉权陷阱:嘉美公司何时能“以自己名义”起诉航顺股份?
你以为债券受托管理人随时都能代表起诉?错!只有“到期不能兑付”时才能接受委托,其他情况必须“以自己名义”起诉。
题目
航顺股份公司为上市公司,为解决A项目的资金缺口,航顺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1亿元,聘嘉美公司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决议解除对嘉美证券公司的聘请
B. 若航顺公司到期不能兑付债券本息,则嘉美证券公司可接受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起诉
C. 若航顺公司改变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则嘉美证券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起诉
D. 航顺公司可将所募集的资金,部分用于A项目带来的亏损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受托管理人的职责边界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合规要求。
秒解口诀
记住“到期不兑付,受托可接单(接受委托);改变钱用途,开会才授权;解聘随时议,弥补亏损绝不行”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不能决议解除聘请”——《管理办法》第48条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决议解聘受托管理人,但命题人用“不能”这个绝对化表述制造错误。
C选项陷阱在于“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改变资金用途时,受托管理人必须先召开会议获得授权,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D选项陷阱更隐蔽:将募集资金用于“弥补亏损”是《证券法》第15条明确禁止的,但考生可能被“部分用于A项目带来的亏损”这个具体表述迷惑,没意识到“弥补亏损”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