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甲合伙企业中,刘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某为有限合伙人并兼任财务经理。后因发展需要,李某又被任命为策划经理。在企业运营中,李某以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业务合同,刘某对此知情,并未表示反对。后因企业发展不顺,甲企业对乙公司的业务合同处于违约状态。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被任命为财务经理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李某被任命为策划经理须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
C. 甲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的合同有效
D. 刘某与李某须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禁止性规则、表见普通合伙的合同效力及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顺序。
秒解口诀
看到有限合伙人‘越权’签约,别急着判无效,先找执行事务合伙人态度:知情不反对或追认,合同就有效,越权者个人担无限责;若反对且相对人非善意,合同才可能无效。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了《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和‘担任企业内部职务’的区别。
任命财务经理属于企业内部管理行为,法律并未要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项陷阱是凭空创设规则,法律对有限合伙人担任策划经理的任命程序根本没有规定。
D项是最大陷阱,它诱导考生在发现李某越权后,直接跳到责任承担,却完全无视了刘某‘知情且未反对’这一使合同有效的决定性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