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5年前,甲唯一独子死亡,后由甲的儿媳妇乙一直照顾甲的生活,3年前乙与丙结婚并生下一子丁,1年前乙患病死亡,半年后甲也死亡,问丁能否继承甲的遗产?
A. 不可以代位继承
B. 不可以转继承
C. 能适当继承一部分
D. 可以继承全部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丧偶儿媳的继承权及代位继承、转继承的适用条件。
秒解口诀
口诀:代位只看血亲链,儿媳改嫁链就断;转继承要继承已开始,乙死时甲还在世转不了。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C选项“能适当继承一部分”上设置了双重陷阱:一是利用“乙长期照顾甲”这一事实,诱导考生联想到《民法典》第1131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但丁本人并未直接扶养甲,不符合该条主体要件。
二是利用情感倾向,让考生觉得“应该给点”。
D选项“可以继承全部”是极端化陷阱,用于筛选基础不牢的考生。
A、B两个正确选项都用了“不可以”的否定表述,考验考生对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构成要件的精确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