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林某因车祸双腿截肢,安装了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的假肢,一日与刘某发生口角,刘某一怒之下将林某的假肢打碎。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 林某的生命健康权遭到侵害
B. 林某可就假肢向刘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 林某的身体权遭到侵害
D. 林某可主张所有权遭到侵害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刘某打碎林某需专业人员拆卸的假肢这一行为,考察身体权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条件及所有权客体范围等法律问题。
秒解口诀
口诀:假肢心脏起搏器,功能结合成一体;打碎不是伤健康,侵害身体要赔礼(精神赔偿)。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健康权”与“身体权”保护对象:健康权保护生理机能正常(如器官功能),而本案假肢是替代功能的外置物,打碎它并未损害林某现存身体组织的机能。
D项陷阱是故意设置“半对半错”选项:假肢确实是财产,但《民法典》第1003条身体权保护已扩展到“身体完整性”,包括已与身体形成功能整体的假肢,此时应优先适用身体权而非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