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与“事务执行权”,郭蓉的表妹小黄到底能干啥?
你以为聘请了“经营管理人员”就能自动获得“对外代表权”?命题人用王倩的沉默和火锅店的盈利,给你挖好了坑。
题目
郭蓉和王倩设立火凤凰火锅店(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别是80%和20%,合伙协议约定郭蓉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后郭蓉聘请国外留学回来的表妹小黄担任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火锅店的运营事务。王倩后来得知此消息但未对此事表态。小黄大胆地更换了火锅店的大厨和服务员,火锅店生意日渐好转,终扭亏为盈。一年后,为扩大火锅店的规模,小黄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小李借款100万用于火锅店的经营,并以火锅店的店面做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黄无权以火锅店店面做抵押
B. 小黄无权更换大厨和服务员
C. 小黄自王倩同意后正式成为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人员
D. 小黄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小李借款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普通合伙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及合伙人追认的效力问题。
秒解口诀
口诀:对外抵押担保,必须全体点头;聘人要一致,沉默不算数;日常经营可做主,别碰法条列举的禁区(第31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的陷阱机制精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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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项“无权更换大厨和服务员”上,设置“日常经营管理行为”与“重大人事决定”的模糊地带,诱导考生将“全权负责运营”理解为包含人事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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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项“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小李借款”上,用“为扩大规模”“用于经营”等正当目的包装,掩盖了“借款”本身属于经营权限,但“以店面抵押”这一担保行为才是需要全体同意的关键。
A、C两项则严格对应法条:抵押需全体同意(A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C对,王倩未表态即未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