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上市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但乙公司拥有甲上市公司50万股的股票,占发行股票总额的1.5%。就此合并事宜,甲上市公司的股东张某、李某、戴某明确表示反对,并向公司主张回购其股份退出公司。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上市公司可以由董事会决议与乙公司合并收购股份事宜
B. 甲上市公司应当在和乙公司合并后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该股份
C. 甲上市公司收购乙公司股份应当采用公开集中交易的方式进行
D. 甲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张某、李某、戴某股份后10日内注销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上市公司合并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的法律适用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合并决议股东会,异议回购可协议;合并情形六个月,减资才要十日销。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利用《公司法》第142条中“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这一董事会可决议回购的例外情形,但该例外不适用于“公司合并”这一法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C项陷阱在于将《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的一般原则,错误套用于“异议股东请求回购”这一法定例外情形。
D项陷阱在于混淆了《公司法》第142条中“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10日内注销”与“公司合并”情形下“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的不同处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