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理聘任一锤定音:全体一致同意vs.代理类推vs.营业范围突破,三个坑位精准识别
你以为D选项的“新增业务”只是经理权限问题?错!它偷换了“决定新增业务”与“执行新增业务”的根本性质。
题目
2015年,甲、乙、丙三人设立味道好面馆(普通合伙企业)。随着业务扩展,合伙企业拟聘任谭某担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聘任谭某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合伙企业和经理的关系可以类推适用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C. 谭某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合伙企业名义签订合同
D. 谭某有权决定在现有合伙企业营业范围外新增其他业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中外部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规则及职权范围。
秒解口诀
口诀:合伙经理“聘”要一致(A对),“行”可类推代理(B对),“签”在职权内(C对),“变”业务绝不行(D错)——紧扣《合伙企业法》第31条人合性铁律。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考验对《合伙企业法》第31条“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事项的精准记忆。
B项陷阱是检验能否区分“委托合同关系”与可“类推适用”委托代理规则的法律思维层次。
C项是正向确认经理的对外代表权。
D项是致命陷阱:将经理“职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执行层面)偷换概念为“决定新增业务”(决策层面),并直接违反改变经营范围需全体同意的铁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