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5理论单选

《母婴保健法》vs《婚姻登记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能直接“改变撤销”行政法规吗?

错选B的考生都混淆了“改变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行政法规只有撤销权,没有改变权。

题目

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 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
C. 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
D. 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立法体制中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层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限及公民监督的性质。

秒解口诀

口诀:常委会对行政法规,只能撤销不能变;改变仅限两情形:人大对常委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规章。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设置了“改变或撤销”这个复合动词陷阱。

若只写“有权撤销”,则正确;但加上“改变”,就错了。

A选项用“法律效力高于”这一基础常识作为铺垫,降低警惕。

C选项考察《立法法》第101条关于审查建议反馈的具体程序规定,看似陌生,实为正确。

D选项用“社会监督”这一宽泛概念包装潘某行为,考生易因对“监督”分类不熟而怀疑,但它恰恰是对公民建议权性质的准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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