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D市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在刑罚执行4年后,D市监狱向D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关于本案的减刑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D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书面审理
B. D市中级人民法院可由审判员李某一人独任审判
C. 在审理过程中,甲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申请能够证明其有悔改表现的证人乙出庭作证
D. D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应当由甲提供其确有悔改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诉单选表面在考减刑案件审理程序,本质是在用“主体资格”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减刑审理三必须:必须合议庭、必须开庭审(六类罪除外)、举证责任必须在监狱——记牢这三点,本题秒解。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利用考生对‘可以书面审理’的模糊记忆——实际上《刑诉解释》第454条规定,对减刑案件,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只有六类特定情形‘可以’书面审理,而本案甲犯贷款诈骗罪,不属于该六类情形。
B项陷阱是让考生误以为简易程序可适用减刑案件,但减刑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是硬性规定。
D项陷阱在于颠倒举证责任——应是执行机关(监狱)而非罪犯本人承担举证责任,这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