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A公司股东)、乙(A公司总经理)为男女朋友,分手后,甲怀恨在心。甲经自己研究发现,A公司生产的保健品毫无保健作用。甲抛售股票后紧接着在网上公布该研究结果,并写明乙是公司总经理。该报告导致A公司股价狂跌。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B. 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C. 甲构成内幕交易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甲公布公司产品真实问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三个罪名的构成要件逐一排除。
秒解口诀
口诀:真实信息正当说,手段合法不涉罪;破坏经营需“破坏”,同类解释限范围;内幕信息需法定,个人隐私要私密。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将“导致公司股价狂跌、经营受损”的后果,直接等同于“破坏生产经营”的客观行为。
命题人用“怀恨在心”“抛售股票后紧接着公布”暗示泄愤动机和可能的不当性,诱导考生将道德可责性与刑事违法性混淆。
B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干扰项,题干中“写明乙是总经理”属于公开职务信息,不属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C项内幕交易罪陷阱在于“抛售股票后公布”,但甲的研究成果是自己独立研究所得,非“内幕信息”,不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