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保兑行审单时发现单单不符,能否直接联系申请人?UCP600第16条陷阱解析
你以为保兑行必须按开证行指示行事?错!UCP600给了保兑行独立判断权,这才是本题最隐蔽的得分点。
题目
中国甲公司与H国乙公司签订CIF合同进口货物,丙银行开立信用证,委托丁银行通知并保兑。货物由“瑞金”号承运,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字样。货到目的港时正遇中国进口关税调整,甲公司额外支付25%的关税后收取货物。依《海牙规则》、UCP600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本案提单交付即转让
B. 丁银行发现单单存在不符点,可自行决定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C. 甲公司可就额外支付的关税向乙公司索赔
D. 丁银行可因丙银行破产而撤销其保兑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结合CIF合同、指示提单及信用证保兑场景,考查信用证审单处理、保兑行责任及贸易术语下的费用承担等规则。
秒解口诀
记死:UCP600第16条c款——保兑行发现不符点后,可(非必须)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这是保兑行独立审单权的体现。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混淆‘指示提单’与‘空白提单’的转让要件;C选项陷阱在于将CIF合同下卖方义务与关税风险混为一谈,CIF术语下关税风险由买方承担;D选项陷阱在于将保兑行的独立性绝对化,保兑行对受益人承担独立付款责任,不能因开证行破产而撤销保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