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商经知多选

黄金黄研究会没成立,黄逢等3人就要背锅?设立中法人责任三大陷阱拆解

考生最易混淆:法人未成立时,以法人名义签约的责任到底谁承担?金耘个人租赁的印刷机债务为何能向法人追偿?

题目

黄逢、黄现和金耘共同出资,拟设立名为“黄金黄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设立过程中,黄逢等3人以黄金黄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园签署了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协议,月租金5万元,押3付1。此外,金耘为设立黄金黄研究会,以个人名义向某印刷厂租赁了一台高级印刷机。关于某科技园和某印刷厂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消灭
B. 即便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某科技园就租赁债权,仍可向黄逢等3人主张
C. 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就某科技园的租赁债务,由黄逢等3人承担连带责任
D. 黄金黄研究会成立后,某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黄金黄研究会主张,也可向金耘主张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商经知多选表面在考设立中法人责任,本质是在用“条件认定”做判断轴,再用“权责倒置”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设立中法人责任三步法:一看行为目的(是否为设立法人),二看名义使用(以法人名义还是个人名义),三看法人状态(成立则法人担,未成立则设立人连带担)。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偷换‘法人未成立’与‘债权消灭’的因果关系——法人未成立只影响责任主体,不影响债权本身存在。

B选项看似与A矛盾,实则考查《民法典》第75条第2款‘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C选项陷阱在于‘连带责任’表述,考生可能误以为需要特别约定,实则该条明确规定‘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D选项陷阱在于金耘以个人名义租赁,但用于法人设立,印刷厂可选择向法人或金耘主张,这考查的是‘为设立法人’目的行为的责任承担规则。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