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8民法单选

买海螺得珍珠归谁?90%考生栽在“交付”与“孳息所有权转移”的致命混淆点

你以为交付给饭店加工就转移了所有权?错!天然孳息归属的关键时刻是买卖合同成立时,而非物理交付时。

题目

2018年3月2日,苏某为了庆祝自己和其他作者合著的新书大卖,邀请其他作者一起前往海河大饭店聚餐。前往饭店前,苏某在海鲜市场张某处购买了一只大海螺。后交给海河大饭店加工,厨师何某剥开发现海螺里有一颗橙色的椭圆形大珍珠。请问:珍珠归谁所有?

A. 苏某
B. 张某
C. 海河大饭店
D. 何某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天然孳息的所有权归属,需结合《民法典》关于孳息分配的规则判断珍珠的归属。

秒解口诀

口诀:天然孳息随主物,买卖成立即归属;加工占有不沾边,发现更非所有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设陷于“原物主义”错觉——珍珠长在海螺里,海螺原属张某,似乎天然孳息应归原物所有人,但故意隐去“苏某已购买”这一所有权转移时点。

C选项陷阱是“占有即所有”的常见误解——饭店因加工而物理占有海螺,但加工承揽关系不产生所有权变动,饭店仅为占有媒介。

D选项陷阱是“发现者优先”的朴素观念——何某作为实际发现人,但发现行为不创造所有权,所有权归属早已由原物归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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