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8民法单选

抵押合同与抵押权设立傻傻分不清?不动产抵押合同不登记就无效?这是物权区分原则最经典的坑!

考生最容易掉进“不动产抵押不登记=合同无效”的直觉陷阱,却忘了《民法典》已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彻底分离。

题目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期2年,欲以自己的房屋1套作担保,双方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合同,乙一直催促甲办理抵押登记,均无效果。一月后,乙要求甲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双方于2018年7月1日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但一直未将汽车交付于乙。现因甲不能清偿到期欠款,乙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由于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
B. 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于2018年6月1日成立并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
C. 甲既能就汽车设立抵押权,又能就汽车设立质押权
D. 乙有权请求将甲的汽车拍卖,并就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聚焦物权区分原则,考察抵押合同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分离规则,以及动产抵押的特殊生效要件。

秒解口诀

口诀: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没设立;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不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利用旧《担保法》思维惯性,让考生误以为不动产抵押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B选项正确表述了区分原则,但考生可能因不熟悉《民法典》新规而不敢选;C选项陷阱在于“既能抵押又能质押”的表述,实际上同一动产上可以并存抵押权和质权,但本题中汽车抵押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与质押交付冲突是另一问题;D选项陷阱在于汽车抵押未登记但合同有效,乙享有抵押权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无其他权利冲突时仍可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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