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 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 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 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债务执行的相关规则。
秒解口诀
记住:分公司=总公司的手脚,财产都是总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一锅端’执行任何分公司财产。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D选项设置了双重陷阱:第一,利用‘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和‘甲分公司财产’的跨主体关系制造迷惑;第二,利用‘直接管理的财产’这一限定词暗示分公司财产具有独立性。
实际上,根据《公司法》第14条,所有分公司的财产都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债权人可以执行总公司任何财产,包括其他分公司的财产。